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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
发布者:霍雨佳  发布日期:2015-12-21 查看:427 次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(一)成果范围
1.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,调整专业结构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,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,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。
2.在组织教学工作、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,加强教学基本建设,开展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,建立自我约束、自我发展的机制,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。
3.结合自身特点,推广、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,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,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。
(二)申报条件
1.申报的成果应是在校、省或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。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效果好。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实施(或试行)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,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。
2.申报成果原则上为2013年以后完成并且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达到一定标准的成果。
3.个人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,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。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为5人(含主持人)。
4.申报成果为省、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立项并已结项的研究成果;已经获奖的教学成果不得再次申报,一经核实,将取消其评审资格。
二、提交材料
1.填写申报书
2.项目结题证明及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。(作为附件)
注:1.各单位及申报人应认真研读并依据《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》、《2016年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立项指南》的要求,紧扣学校办学定位,密切联系我校实际情况,统筹申报项目。
2.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,登录网址:http://aufe.zlgc2.chaoxing.com/,输入教工号进行在线申报。请教师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报,以免影响项目申报与审核。所有项目网上填报时间为
材料提交时间:
2015-12-21至2016-01-10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:
校级教学成果奖